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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3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发出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增加议案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
颜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等事项。

    (3)《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1、
林贻聪、陈亮、肖世杰、庄华辉、张峰、郑琳、赵千君、陈明文等 8 人因个人原
因已申报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
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4,600 股,回购价格为 47.99 元/股;2、孙庆博因个人身体原因,目前无法在原
岗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故在保留原职务的基础上停薪离岗,现监事会同意取消
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70 股,
回购价格为 47.99 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4,258,322 股减少至 454,159,452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54,258,322 元减少至 454,159,452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
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