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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受让人增持,均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7 年 11 月 22 日,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

顶科技”)收到股东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发国际”)、霍尔果

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信投资”)的通知,汇

发国际、汇信投资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

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共计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30,200,000.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汇发国际、汇信投资和大基金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汇发国际拟将其所持公司 22,712,917.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汇信

投资拟将其所持公司 7,487,083.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转让予受

让方大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具体如下:
                                     1
   股东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汇发国际      94,966,000.00           20.91    72,253,083.00       15.91

 汇信投资      43,005,075.00           9.47     35,517,992.00       7.82

  大基金             0                  0       30,200,000.00       6.65

    注:在本次协议转让前,汇信投资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2,596,9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7%),

减持价格 93.69 元/股。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汇发国际

企业名称         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03 月 23 日

经营场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38 号华懋交易广场二期 20 楼 2006-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38 号华懋交易广场二期 20 楼 2006-8 室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1577093

业务性质         投资业务

主要出资人       Gold Rich International (Samoa) Limited 100%持股

通讯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38 号华懋交易广场二期 20 楼 2006-8 室

2、汇信投资

企业名称         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0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亚欧国际 3 栋楼地上 301 号房

                                            2
执行事务合伙 邓耿淳

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58915049XJ

代码

企业类型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

               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及持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汇恒源科技发展有限公
                                                  11.7613
股比例                      司
                深圳市汇恒创科技发展有限公
                                                  10.7337
                            司
                深圳市汇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
                                                  2.3614
                            司
                            廖崇清                6.7352

                            邓耿淳                6.7352

                            柳玉平                5.0000
                  ZHAO SHULAI(赵书来)           3.7500
                             颜彦                 3.3300

                            叶金春                3.3300

                             冉锐                 3.3300

                            陈小祥                3.3300

                            熊晓亮                2.7470

                            石钱松                2.5000

                            陈尚平                2.8493

                             陈伟                 2.3300

                                     3
 龙华        2.3053

 袁啸        2.0800

 凌伟        2.0800

 李蔚        2.0000

 蒋利        1.8300

朱阿兰       1.6700

 王营        1.6700

 郝洁        1.6700

 吴飞        1.2500

 李亮        1.2500

胡术华       1.2500

李华飞       1.2500

 钟华        0.8300

 黄兴        0.8300

吴健毓       0.3492

喻新飞       0.6700

 王晶        0.6200

程思球       0.6200

王浩雷       0.6200

张素艳       0.5385

吴杰英       0.5000

缪丽华       0.5000

卓光明       0.4200

夏金民       0.4200

 刘武        0.4200

 余音        0.3300

杨秋香       0.3300

 霍蕊        0.3300


         4
                              李健               0.2339

                          刘庆文                 0.2100

                              黄乐               0.1000

                              合计               100.0000

3、大基金

企业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占甫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7178440918

代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 年 9 月 26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及持 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草总

股比例       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东 14.91%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11 月 22 日,汇发国际、汇信投资与大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股份
                                     5
    汇发国际拟将其所持汇顶科技 22,712,917.00 股股份(占汇顶科技股份总数

的 5%)转让给大基金(以下亦称“受让方”),汇信投资拟将其所持汇顶科技

7,487,083.00 股股份(占汇顶科技股份总数的 1.65%)转让予大基金。大基金共

计受让公司 30,200,000.00 股股份(下称“目标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5%。

    (二)转让对价

    各方同意目标股份转让对价以 2017 年 11 月 21 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

为定价依据。各方一致同意,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为人民币 93.69 元,目标股

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829,438,000.00 元。受让方全部以现金支付转让对价,其

中 , 向 汇 发 国 际 支 付人 民 币 2,127,973,193.73 元 , 向 汇 信 投 资支 付 人 民 币

701,464,806.27 元。

    (三)转让对价支付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转让方应分别将指定付款的银

行帐户信息书面通知受让方。于《股份转让协议》所述过户手续完成后 5 个交易

日内,大基金将汇发国际应收受的转让对价的 80%及汇信投资应收受的转让对价

之 100%一次性支付至汇发国际及汇信投资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发国际应收

受的转让对价所余的 20%应由大基金用于代扣代缴汇发国际根据中国税法应承

担的各项税收,如有剩余,大基金在前述税务扣缴完成并取得中国税务机关出具

的各项税款缴纳义务已经完成的相关证明后 5 个交易日内支付给汇发国际。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汇发国际




                                          6
    公司收到汇发国际发来的《持股 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计划通知书》

后,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6)。汇发国际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根据汇发国际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本次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28,489,800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 6.27%。由于股东自身资金计划,汇发国际在本减持期内拟减持不超

过 22,712,917 股,即公司总股本 5.00%的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3.92%。其中,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5%,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

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22,712,917 股;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2%,即 9,085,166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542,583 股;如采用大宗交易

方式,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的 6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4%,即 18,170,332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9,085,166 股。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

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17 年 11 月 3 日,股东汇发国际向公司送达了《持股 5%以上股东买卖本

公司股份计划更正通知书》,公司于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变更后汇发国际减持计划主要

内容如下:根据汇发国际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本次可减持股

份数量为 28,489,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6.27%。由于股东自身资金计划,汇发

国际在本减持期内拟减持不超过 28,489,800 股,即公司总股本 6.27%的股份,拟

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0%。其中,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
                                     7
份,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6.27%,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22,712,917 股;如采

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8 年 5 月 8 日,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 9,085,166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542,583 股;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的 6 个月内,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即 18,170,332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9,085,166

股。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汇发国际发来《关于汇顶科技股份减持进展/

结果的告知函》,汇发国际于当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公司股份 22,712,91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汇发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72,253,0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1%)。本协议转让完成后,就前述通知

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汇发国际可减持数量仍有 1.27%。

    汇发国际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

    2、汇信投资

    公司在收到汇信投资发来的《持股 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计划通知书》

后,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7)。汇信投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根据汇信投资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本次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11,400,500.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 2.51%。由于股东自身资金计划,汇信投资在本减持期内拟减持
                                       8
不超过 11,400,5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 2.51%的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中,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22,712,917 股;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 9,085,166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542,583 股;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9,085,166 股。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

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汇信投资发来《关于汇顶科技股份减持进展/

结果的告知函》,汇信投资于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减持

股份 2,596,9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7%),并以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公司股份

7,487,0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汇信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 35,517,9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2%)。汇信投资减持数量已

超过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拟减持股份总数的一半。

    汇信投资以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

     五、 交易的影响

    大基金本次收购汇顶科技的股份,是为了发挥大基金支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汇顶科技成为全球人机交互及生物识别技术领导者,进一

步提升其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汇顶科技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形成良性自我
                                     9
发展能力,带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的整体发展,同时为大基金出资人创造良好回

报。 上述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汇顶科技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

汇发国际、大基金将分别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汇发国际、大基金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的相关披露。本次股份

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七、 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转让存在可能因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完成的风险,

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

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