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
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王斌等 3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
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66,890 股。

   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
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
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1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7.99 元/股,因
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 0.6 元
/股,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 47.39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6,651,659 股减少至 456,084,769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56,651,659 元减少至 456,084,769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
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
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白琴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
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8,500 股。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
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
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8.04 元/股。因
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 0.6 元
/股,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 47.44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6,084,769 股减少至 456,006,269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56,084,769 元减少至 456,006,269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
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D 座 8 楼
   2、申报时间:2019 年 1 月 31 日起 45 天内(9:30-11:30; 13:30-17:00(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晓华、王丽
   4、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5、传真号码:0755-333388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