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
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
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变化,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
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本公司将根据要求调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报。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政部的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
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1)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收益相关,在编制
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
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
2、《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
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