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报告2019-04-1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报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
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的理念,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知
情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8 年,在推进投
资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建立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护每位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分红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坚持现金
分红回报股东,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特性及公司实际情况,并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
见,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016 年 2 月 2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400,000,000 股为基数,将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 万元。
2017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45,000,000 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17,800 万元。公司本分红已发放完毕。
2018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4,159,452 股为基数,将公司截
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27,249.57 万元。本方案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
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由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登记发生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后,为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将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公司本分红已发放完毕。
2019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 2018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将公司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5 元(含税)。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发生股本变化的,则保持每股分配 0.5 元(含税)不变,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总金额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
诺的履行情况。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
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
承诺的情况。
四、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在与投资者
的沟通和交流活动中,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在保证不存在选择性地、私下向
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前提下,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维护
股东权益。
公司注重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确保投资者热线、传真、专用邮箱、上交所
“e 互动”平台和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等多个沟通交流平台的服务渠道畅通,保
障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并确保投资者的意见和疑问能
够及时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解答,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为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
内容。上市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将优先提供包括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
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
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同时,
为加强公司董、监、高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设置股
东问答环节,董事长及高管面对面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参与公司治
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切实保障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投资者保护是项长期工作,公司将在不断提升业绩的基础上,健全投资者回
报长效机制,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