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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06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
 主席肖章茂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
 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
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
的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
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
生品业务等。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汇顶
香港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公司征信查询申请书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为满足汇顶香港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的需求,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或质押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对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的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同意授
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的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