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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董事长
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243.23 元/份调整为 242.43 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1.62 元/股调整为 120.82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6 月 4 日为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3.495 万份,行权
价格为 242.43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2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07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0.82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3.72
元/份调整为 82.92 元/份,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104.83 元/份调整为 104.03 元/份。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待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同意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99,855 股,占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4%,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即将满足。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待第一个等待/限售
期届满后,同意按照《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
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69,400 股,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 22%,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4%;为符合条件的 94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442,951 份,占
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 22%,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成都分公司向关联方联发芯软件设计(成都)有
限公司(即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的公司)租赁其位于成都
市高新区天府五街 168 号联发芯软件设计(成都)有限公司新大楼大厦第 10 层 A
区的房屋用于办公及研发,拟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470.8 平方米(以实际丈量
面积为准,如实际丈量面积与建筑面积有差异,则每月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以实际
丈量面积为准计算,租赁保证金根据面积差异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执行),租赁
期限为 6 个月 23 天,自 2020 年 06 月 08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保
证金为人民币 80,036 元,租金为 85 元/㎡/月(含物业服务费 15 元/㎡/月),亦
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40,018 元。公司将于本议案审议通过后签订租赁合同。

    关联董事游人杰先生回避表决,有其他 7 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