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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2020-07-21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949,709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初步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2、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
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
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 2017 年 5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61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40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47.99 元。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5、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最终授予限制性股票 9,258,322 股,授予人数为 565 人,
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 454,258,322 股。

    6、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98,87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 1 月 3 日,公
司完成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556 人。

    7、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38,190 股及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08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

                                    2
独立意见。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人数调整为 534 人。

    8、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董事会讨论,认为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
事会一致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3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951,583 股,公
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股份已于 2018 年 8 月 7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9、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王斌等 39 名激励对象资
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66,890 股,公司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95 人。

    10、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林明燕等 8 名激励对象
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3,859 股,公
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87 人。

    11、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

                                    3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陈奇俊等 17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5,386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 470 人。

    12、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0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895,996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8 名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及 3 名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 C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9,331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52 人。

    14、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董
事会一致同意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45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949,709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的说明

                                   4
    (一)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授予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6%。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日
为 2017 年 7 月 24 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即将达成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解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除限售的 452 名激励对象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未发生前述情形;待第三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个限售期届满时,本次拟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解除限售的 452 名激励对
 的;                                                            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的,即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9 年 营 业 收 入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6,473,254,534.5 元,较 201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年    营    业    收     入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3,079,331,261.46 元 增 长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110.22%,超过业绩考核要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
                                                                 求的 30%,满足解除限售
 算依据,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条件。




                                         5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拟解锁的 452 名激励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对象中:
                        A                                     1、3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
                                                              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C,
                       B+                   100%
                                                              其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
                        B                                     制性股票(占当年个人计
                        C                    30%              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70%)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含 2017 年)考核结果为等级 C,则其所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销。
 予价格回购注销。                                             2、449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
 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到“B”等级或以上标准,满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足第三期全部解除限售条
 价格回购注销。                                               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待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 452 名激励对象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1、由于原激励对象中:林贻聪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孙庆博
因个人身体原因在保留原职务的基础上停薪离岗,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870 股。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由于原激励对象中:汤少羽、徐海军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另外 6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为 C,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 2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 249,098 股。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
    3、由于原激励对象中:王斌等 3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019 年 1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 3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66,890 股。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股票的
回购注销手续。
    4、由于原激励对象中:林明燕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3,859 股。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股票
的回购注销手续。
    5、由于原激励对象中:陈奇俊等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一名激
励对象 2017 年及 2018 年连续两年个人业绩考核为 C,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陈奇俊等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5,386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 470 人。

    6、由于原激励对象中:邹礼安等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3 名激
励对象 2019 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 C,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8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及 3 名个人层面业
绩考核结果为 C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9,331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完成对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52 人。

    综上所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合
                                    7
计为 452 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2 名。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4.9709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的 0.4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已获授予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予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比例
    1       叶金春   副总经理      14.4822          3.7653           26%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738.067         191.2056          26%
     务)人员(451 人)
          合计(452 人)           752.5492        194.9709          26%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949,709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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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04,831             -1,949,709          4,155,1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587,316             1,949,709         452,537,025
       总计           456,692,147                 0             456,692,147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及本次解除限售均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条件即将成就,本次解除
限售符合《管理办法》《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
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相关手
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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