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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董事长张
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制定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时是基于公司在正常经营环境的
前提下,对各考核年度设定了较为复杂和严格的业绩考核要求。然而,自 2020
年初以来,受持续蔓延的全球新冠疫情、外部环境等重大不可控因素,导致所处
行业及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受到较为严重影响,原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
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应对策略相匹配。

    若公司坚持实行原业绩考核指标,将削弱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性,不利于公
司长远健康发展,进而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
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新冠疫情和外部环境变化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
最低。在特殊时期更需要鼓励团队士气、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将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因此,
公司决定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深
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
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
    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制定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时是基于公司在正常
经营环境的前提下,对各考核年度设定了较为复杂和严格的业绩考核要求。然而,
自 2020 年初以来,受持续蔓延的全球新冠疫情、外部环境等重大不可控因素,
导致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受到较为严重影响,原激励计划中所设定
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应对策略相匹配。

     若公司继续实行原业绩考核指标,将削弱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性,伤害员工
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进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经审慎研
究,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新冠疫情和外部环境变化给公司
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在特殊时期更需要鼓励团队士气、充分调动员工积极
性,从而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和社会
创造更大的价值。因此,公司决定优化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5);《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成都分公司向关联方联发芯软件设计(成都)有
限公司(即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的公司)续租其位于成都
市高新区天府五街 168 号联发芯软件设计(成都)有限公司新大楼大厦第 8/9 层
的房屋用于办公及研发,拟续租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3,957.34 平方米(以实际丈
量面积为准,如实际丈量面积与建筑面积有差异,则每月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以实
际丈量面积为准计算,租赁保证金根据面积差异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执行),租
赁期限为 1 个月,自 2020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2020 年 09 月 30 日止。租赁保证金
为人民币 969,548.3 元(公司已依据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2017 年 2 月 28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合同编号:MCDC-2016-000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MCDC-2017-0008)》缴纳了前述租赁保证金,无需再次缴纳),
租金为 122.5 元/㎡/月(含物业服务费 15 元/㎡/月),亦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484,774.15 元。公司将于本议案审议通过后签订续租合同。

    关联董事游人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 7 名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