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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1-04-2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报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
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的理念,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知
情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0 年,在推进投
资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建立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护每位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分红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坚持现金
分红回报股东,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特性及公司实际情况,并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
见,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016 年 2 月 2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400,000,000 股为基数,将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 万元。公司本分红已发放完毕。

    2017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45,000,000 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17,800 万元。公司本分红已发放完毕。
    2018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4,159,452 股为基数,将公司截
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27,249.57 万元。本方案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通
过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由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
记发生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后,为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调整为: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74,146,454.2
元。公司本分红已发放完毕。

    2019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 2018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将
公司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0.5 元(含税)。本方案于 2019 年 5 月 6 日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8,388,134.50 元。公司本分红已发放完毕。

    2020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将公司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8 元(含税)。本方案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64,843,550.4 元。公司本分红已发放完毕。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
诺的履行情况。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
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
承诺的情况。

    四、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在与投资者
的沟通和交流活动中,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在保证不存在选择性地、私下向
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前提下,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维护
股东权益。

    公司注重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与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者保持密切交流,就公
司战略发展、经营计划、财务指标表现等关注焦点进行沟通,较为完整地覆盖机
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等投资者群体。公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场调研、电话会
议等线上线下活动,同时参加各大券商举办的策略会,与证券公司、公募基金、
私募机构、外资机构、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除积极保持与机构
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外,为更好地服务中小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通过多
种渠道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确保投资者热线、传真、专用邮箱、上交所“e
互动”平台和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等多个沟通交流平台的服务渠道畅通,让投资
者和股东能够以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格局。保障投资者反馈
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并确保投资者的意见和疑问能够及时得到公
司管理层的解答,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为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
内容。上市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将优先提供包括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
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
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同时,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在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上设置股东问答环节,董事长及高管面对面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
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切实保障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
权利。
   投资者保护是项长期工作,公司将在不断提升业绩的基础上,健全投资者回
报长效机制,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