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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
主席冯敬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22。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
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