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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
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
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
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
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经营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
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
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事项
的发生。

    (三)财务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四)管理人员监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
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
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主
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
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母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公司能够贯彻授权控制原则,按照股东大
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基本上做到了股东大
会行使权力机构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机构的职
能,经理层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另外,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
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
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
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22 年度,
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
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
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