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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2-04-2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报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
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的理念,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知
情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1 年,在推进投资
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建立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
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有关
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二、分红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坚持现金
分红回报股东,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特性及公司实际情况,并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
见,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公司章程》《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
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内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
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则保持
每股分配 0.45 元(含税)不变,对分配总金额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分红已发放完毕,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4,516,287.1 元。加上 2020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现金
43,971,870 元(不含手续费),2020 年现金分红总额为 248,488,157.1 元。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
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43 元/股(含)(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实施
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70.4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69.98 元/股)。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241,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3%,购买的最高价为 124.69 元/股,最低价为 106.50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99,973,306.00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
施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
八条的规定,本次回购金额视同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

    2022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内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 元
(含税)。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
的,则保持每股分配 0.22 元(含税)不变,对分配总金额做相应调整,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
的履行情况。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
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
诺的情况。

    四、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在与投资者
的沟通和交流活动中,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在保证不存在选择性地、私下向
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前提下,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维护
股东权益。

    公司注重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与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者保持密切交流,就公
司战略发展、经营计划、财务指标表现等关注焦点进行沟通,较为完整地覆盖机
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等投资者群体。公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场调研、电话会
议等线上线下活动,同时参加各大券商举办的策略会,与证券公司、公募基金、
私募机构、外资机构、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除积极保持与机构
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外,为更好地服务中小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通过多
种渠道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确保投资者热线、传真、专用邮箱、上交所“e
互动”平台和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等多个沟通交流平台的服务渠道畅通,让投资
者和股东能够以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格局。保障投资者反馈
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并确保投资者的意见和疑问能够及时得到公
司管理层的解答,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为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
内容。上市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将优先提供包括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
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
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同时,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在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上设置股东问答环节,董事长及高管面对面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
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切实保障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
权利。

   投资者保护是项长期工作,公司将在不断提升业绩的基础上,健全投资者回
报长效机制,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