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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2-07-15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1、鉴于公司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8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1,813 股,其中,2 名
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9,788 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而注销,79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
有的 182,025 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而注销。

    2、鉴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
回购注销 20 名首次授予及 22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38,164 股,其中,1 名首次授予及 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持有的 2,879 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而注销,19 名首次授予及 21 名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35,285 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而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股)      注销股份数(股)            注销日期


         359,977               359,977            2022 年 7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公示期为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
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
半导体行业发展,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制定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 2020 年 5 月制定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然而,自 2020
年初以来,持续蔓延的全球新冠疫情以及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导致市场格局变
化,继而引发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继续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
预期的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
购注销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配套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等 123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59,977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96,796 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了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241499),并向中登公司
申请办理对上述 1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59,977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预计将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完成,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6,773             -359,977          96,79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7,993,141              0            457,993,141
          合计              458,449,914           -359,977        458,089,937

    注: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上表

中本次变动前及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均未包含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期权自主行权导致的

股份变动,具体行权结果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
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手续、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办理
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办理股份
注销登记及减资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
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计划之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