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1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认真地履行
监督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
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
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
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24项议案,会议情况如
下:
监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六届二十八
2021-1-13 1、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次
七届一次 2021-1-29 1、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七届二次 2021-3-30 8、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11、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1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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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
16、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七届三次 2021-4-27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届四次 2021-8-27 3、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届五次 2021-10-29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
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三会运作规
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进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尽职勤责,忠诚勤勉,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并审核了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
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
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资金
投向的合法性、合规性,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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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信
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
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
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
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
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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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运行。监事会将依法依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列席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会议,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
展。监事会也会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监
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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