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6-06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65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38%,成交价为 14.3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43,300 元(不含佣金、过
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送 3.50 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
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 过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二)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3.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2.65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
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
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264,447,481×0.35)÷264,457,481≈0.35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00-0.35)+0]÷(1+0) =22.65 元/
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2.6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830,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3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2.6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415,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