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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107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
主持,应当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
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目前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及相关文
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
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
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
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决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