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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雄
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拟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中涉及“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表述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
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
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该事项已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