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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2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认真地履行监督
      和检查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
      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以及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36项议案,所有监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
      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1、《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七届六次      2022-3-30
                           议案》
                           10、《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
                           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
七届七次      2022-4-25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届八次      2022-4-29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届九次      2022-5-4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七届十次      2022-8-26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七届十一次    2022-10-28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七届十二次    2022-12-15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制度健
      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三会运作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尽职尽
      责,忠诚勤勉,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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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并审核了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
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
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资金
投向的合法性、合规性,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的,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备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
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
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执行及监督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


                                   3
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发生。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
职责,敦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监事会将依法依规对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
督,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积极了解和监
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监事会也会继续加强对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相关专业和业务能力,提高监督
意识和监督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
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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