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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莎普爱思: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0-06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
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年薪人民币20-6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税前5.4万元人民
币/年调整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
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
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