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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9-24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0-06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日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63)等。


     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
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9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5                                                           √
          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7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请详见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以及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正国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8        莎普爱思             2020/9/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
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上午 10:00 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玄   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5
        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7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