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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有关情况: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
       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
       理财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 2021 年第三期净值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
       期限:119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收益
         受托方                                                  金额      预计年化
序号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元)

                    银行理财       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
 1       兴业银行                                                5,000      4.00%         /
                        产品          三期净值型理财产品

       (续上表)
           受托方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      是否构成关
序号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名称                                       安排     收益率      收益        联交易
                               非保本浮动收益
1      兴业银行       119天                     无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
    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只限于购买银行和
    券商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如
    涉及其他收益较好的理财产品,财务部将另行提交报告。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
    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 2021 年第三期净值型理财产品
        合同签署日:2021年9月13日
        购买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产品期限:119天
        成立日:2021年9月13日
        终止日:2022年1月10日
        产品兑付日:2022年1月11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4.0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固定收益类(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
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
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已上市金融机构作为受托
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三期净
值型理财产品系不超过1年的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 2021 年第三期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受托
方为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金融机构。兴业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72,903,308.03        1,476,746,804.48

        负债总额                        366,784,743.81          143,672,878.68

         净资产                       1,306,118,564.22        1,333,073,925.80

       资产负债率                              21.93%                    9.73%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90,367.21          91,073,621.67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仅限于银行和券商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19,459.20 万元,流动资产为
60,875.72 万元;此次购买兴业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5,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期末货币资金的 25.69%,占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期末流动资产的
8.21%。同时,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短期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综上可见,公
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
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
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 2021 年第三期净值型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利率
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
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短期、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的
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占2020
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8.28%)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
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21年4月16日起一年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相
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现金流比较充裕,在保证资
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仅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
序                                                          实际投入     实际收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益      回本金
号                                                            金额       回本金
                                                                                                    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5,000     20,000         349.85     15,000

                          合计                                 35,000     20,000         349.85     1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6.8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9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5,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
     注:“实际收益”为最近 12 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
     益/最近一年净利润”数值为绝对值。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 3.50 亿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 1.50 亿元人民币(含
       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