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自身独立 性判断,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下属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