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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四十次董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1-2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四十次董事会
                         发表的独立意见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提交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
董事会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兰石重装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