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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华龙证券关于兰石重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1-2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兰
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兰石重装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兰石重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
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号]2722 号)核
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567,154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7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49,999,989.34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18,8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1,199,989.34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瑞
华验字[2015] 620100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专业核电
 1                                               45,000.00        45,000.00
                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2        兰石重装“出城入园”产业升级完善项目       15,000.00               15,000.00

      3     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50,000.00               3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40,000.00             125,000.00

          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 14 亿元,其中使用募投资金投入 12.5 亿元,其余部分
   自筹投入。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净额①                                                   1,231,199,989.34

   利息收入净额②                                                                    626,518.10

   募集资金永久补流③                                                            292,250,418.59

   固定资产投入④                                                                751,600,457.88

   铺底流动资金使用⑤                                                            10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①+②-③-④-⑤)                                             87,975,630.97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三届二十六次、三届二十七次与三届二
   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金额为人民币 53,5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公司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与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92,250,418.59 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下表:
                                         补充流动资金统计表
                                       同意暂时补充流动   同意永久补充
      批准日             会议届次                                                    使用期限
                                           资金金额       流动资金金额
                       三届二十六次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2017 年 11 月 28 日                       9,000 万元            -
                          董事会                                                    过十二个月
                       三届二十七次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2017 年 12 月 7 日                       20,500 万元           -
                          董事会                                                    过十二个月
                        三届二十八次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2017 年 12 月 11 日                       24,000 万元         -
                           董事会                                              过十二个月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2017 年 12 月 28 日                            -        26,236.95 万元             -
                          股东大会
                         2017 年年度
2018 年 5 月 11 日                             -        2,988.09 万元              -
                          股东大会

         综上,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实际应归还的前期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应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该净额为 24,274.96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实际应归还的前期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4,274.96 万元,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
   部归还完毕。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则以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
   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兰石重装生产经营活
   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兰石重装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和三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6,0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龙证券认为:兰石重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华龙证券同意兰石重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应程序后,将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石培爱:




                陈   敏: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