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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9-04-1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被保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        称“兰石重装”或“公司”)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培爱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卫民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  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兰州
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实地走访、访谈等方式对兰石重装进行了
持续督导。现将 2018 年兰石重装的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相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已与公司签订了保荐协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日,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
                                               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等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出
                                               具现场检查报告。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18 年度没有发生须按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4                                              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的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2018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5                                              年度无违法违规、违背承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或财务顾问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兰石重装董事、监事、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的情况,亦无违背承诺的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7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行为规范等。                               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相关法规要求,可以保证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情况”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
10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情况”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11                                              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情况”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与收益相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净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利润的比重达到临时公
12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告标准,但公司未能及时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滞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后。因此,上交所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于 2018 年 5
                                                月向公司及董事会秘书
                                                发出了监管关注函,对公
                                                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
                                                以监管关注。除上述情况
                                                外,2018 年度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3                                              际控制人已履行了相关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承诺。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保荐机构密切关注公共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并
14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及时与公司核实情况,未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发现所列事项。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15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无该等报告事项发生。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的工作要求,并于
 16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4 日对公司进行了持续
                                                     督导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
                                                     2018 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下降 50%以上情形,针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
                                                     此情形保荐机构进行了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
                                                     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华龙
 17     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营业
        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
                                                     利润下滑且业绩亏损之
        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要求的其他情形。

                                                     每月定期核对募集资金
                                                     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公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表,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保荐办法》和《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兰石重装
自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公司已披露的公告
与实际情况一致,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华龙证券对兰石重装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
序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
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兰石重装不存在《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正文,为《华
  (本页无正           份有限公司         装备股份有限
                                  兰石重型装
司2     持续督导年
    年度持         》之签章页


  荐代表人:石培爱               李卫民          
保荐


            陈  敏          



                                                     券股份有限公
                                               华龙证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