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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19-04-1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兰
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兰石重装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已于 2019 年 4 月 1 日
至 4 月 4 日对兰石重装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华龙证券结合兰石重装实际情况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利实施本次
现场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华龙证券要求公司按照计划内容准备现
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华龙证券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人员根据现
场检查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问询、查看公司
经营场所查阅募集资金相关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包括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上述工作
基础上出具了本报告。

    保荐机构本次参加现场检查的人员为石培爱、吕想科、马骏。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核查事项及检查意见

    本次对于兰石重装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经营情况;保荐人认为应予以
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等。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兰石重装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收集并查阅了兰石重装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等资料。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兰石重装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
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
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
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根据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三会文
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
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
求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
之日,兰石重装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取得了兰石重装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明细、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
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自己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就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了询问,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兰石重装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兰石重装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就相关情况向财务
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

    经核查,兰石重装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兰石重装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合规,履行了
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除向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向其他方提供
对外担保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主要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等业务资
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
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兰石重装的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形,针对此情形保
荐机构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营业利润下滑且业绩亏损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对于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且营业利润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应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及时、准确、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兰石重装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
的配合,提供了相应资料等文件。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兰石重装 2018 年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
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需提请上市公司注
意的重大问题。另外,公司经营状况较之上年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形,对于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且营业利润大
幅下降的情况,提请上市公司应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充分地揭
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石培爱                李卫民          


            陈  敏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