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关于为盘锦浩业EPC项目融资租赁提供回购增信的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盘锦浩业 EPC 项目融资租赁
                        提供回购增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增信人名称: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浩业”)
    本次回购增信金额:本次拟为盘锦浩业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增信,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不存在其他为盘锦浩业提供回购增信的情况。
    本次回购增信是否有增信保证措施: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回购增信基本情况
    1、回购增信的背景
    (1)承揽盘锦浩业渣油加氢裂化项目建设并推广悬浮床加氢技术工业化
    2020 年 1 月 21 日,兰石重装及控股子公司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泽石化”)以联合体方式同业主方盘锦浩业签署了《盘锦浩业劣质渣油
深加工项目 300 万吨/年渣油加氢裂化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中瑞泽
石化负责工程设计、兰石重装负责 EPC 总包及核心设备制造,合同暂估价为 10
亿元,为开口合同,最终合同金额以实际决算为准。
    盘锦浩业劣质渣油深加工 300 万吨/年渣油加氢裂化装置项目(以下简称“盘
锦浩业渣油加氢裂化项目”)拟采用洛阳瑞华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洛阳瑞华”)提供的悬浮床加氢工艺包技术。盘锦浩业渣油加氢裂化项目是
                                    1
兰石重装、瑞泽石化、洛阳瑞华达成“悬浮床加氢技术工业化推广应用及利益共
享联盟”后的首个项目,依托洛阳瑞华的悬浮床加氢工艺包技术,利用瑞泽石化
的工程设计优势、兰石重装的平台优势与工程总承包实力,完成新一代悬浮床技
术的工程化应用,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领域具有较好的引领示范效应。
    鉴于我国具有丰富的重油资源,原油重质化和劣质化趋势不断加剧。悬浮床
加氢技术原料适应性广,对进料性质基本没有太严格要求,可加工处理更高硫、
高残炭、高黏度、高酸值、高沥青、高金属含量的非常规原油及渣油、催化油浆、
焦油、沥青等重劣质原料,能够大幅提升重劣质原料的转化率;同时悬浮床加氢
装置特殊的内部构件,可有效规避反应催化剂床层堵塞、压降和失活问题,是重
质、劣质油较为理想的加工工艺,系重油加氢的引领技术。该技术的推广应用不
但可以实现“变废为宝”,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将重污染的劣质原料转化
为清洁能源,在环保方面开创了我国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途径,符合国家节能环
保战略;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我国原油进口依存度。
    该项目的工业化应用符合兰石重装高端化迈进,同心圆放大,向具有数据洞
察和产业整合能力的能源装备整体解决服务商转型的战略定位。项目成功后,兰
石重装将占领该项技术的行业制高点,拥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重油加氢技
术,并搭建“自有核心工艺包+工程设计+核心设备制造”的 EPC 产业生态。打
造装备制造与先进能源技术融合的服务型制造之路,达到引领中国新型重油加氢
及煤液化商业化技术,推进中国能源化工技术发展的目的。
    (2)承揽盘锦浩业煤制氢项目并推广循环流化床加压煤气化技术
    2020 年 1 月 21 日,兰石重装及控股子公司瑞泽石化以联合体方式同业主方
盘锦浩业签署了《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劣质渣油深加工项目 16 万标方/小时煤
制氢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中瑞泽石化负责工程设计、兰石重装负
责 EPC 总包及核心设备制造,合同暂估价为 1.5 亿元,为开口合同,最终合同金
额以实际决算为准。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劣质渣油深加工项目 16 万标方/小时煤制氢装置(以
下简称“盘锦浩业煤制氢项目”)拟采用兰州兰石能源装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兰石研究院”)提供的循环流化床加压煤气化工艺包技术。鉴于我
国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从我国能源禀赋及能源利用现状等因素出发,煤气化的


                                   2
工业气体岛可以为化工园区提供大规模且低成本的工业气体,而且即使在低油价
和低气价背景下,煤制氢仍然是成本最低的大规模制氢方案,具备规模和成本双
重优势,是未来园区供氢发展趋势。该技术由兰石研究院与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
究所共同研发,已在兰石金化项目中实现国内首套示范装置应用。
    循环流化床加压煤气化技术以褐煤、长焰煤和年轻的烟煤为原料,对煤的灰
分指标要求低,切合中国煤质结构的特点,能够大幅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通过富
氧加压、分级配风等技术实现煤气成分可调节,高温煤气经过余热回收及布袋除
尘达到环保要求,辅以残炭燃烧技术使系统碳转化率达到 99%以上,并可副产 0~
10MPa 过热蒸汽,系统能效高、环保效益明显。该技术的工业化对固定床合成
氨改造,大规模工业燃气,煤制氢、化工合成气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在盘锦浩业煤制氢项目中推广应用兰石煤制气技术,是兰石重装由传统
装备制造向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将为后续循环流化床加压煤
气化技术的复制及市场推广打下坚实基础,并有效引领低阶煤的洁净高效利用技
术发展,为推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贡献积极力量。

    2、回购增信的情况
    为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盘锦浩业拟在自筹资金 50%的基础上,同横琴
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以直租方式开
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该融资租赁业务由兰石重装提供回
购增信。具体模式为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租赁公司与盘锦浩业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将设备租赁给盘锦浩业,盘锦浩业分期将租金支付给租赁公司,在
盘锦浩业未支付完全部租金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公司与租赁公司
签署回购合同,公司同时与盘锦浩业签署融资增信保证合同,要求盘锦浩业就该
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增信提供保证措施。如果盘锦浩业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公司
将向租赁公司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同时获得设备所有权及对盘锦浩业的债权
(含逾期租金等)。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增信人情况
    1、公司名称: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9,411 万元
                                   3
    3、注册地址:盘山县大荒乡后胡村
    4、法定代表人:徐波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氨溶液[含氨>10%]、苯、丙烷、丙烯、柴油[闭
杯闪点≤60℃]、二甲苯、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硫磺、硫酸、汽油、石脑油、
烷基化油、液化石油气、异构化油、正丁烷、重芳烃(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限经营);生产、调和:乙醇汽油;批发(无储存):一般危险化学品类:天然气、液化
石油气、溶剂油、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丙烯、甲醇、乙醇、甲基叔丁基醚、
1.3-丁二烯、环氧乙烷、苯、1.2-二甲苯、苯乙烯、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异辛烷;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甲苯、硫酸、盐酸(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限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一般危险化学品类:原油(凭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销售:原油(凭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限
经营);石油化工产品加工:(闪点大于 61℃燃料油、石蜡);销售:润滑油、沥青、
蒸汽、有机热载体、石油焦、变压器油、沥青改性剂、液体石蜡(闪点大于 60℃)、
3#喷气燃料(闪点大于 60℃)、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监控、危险化学品);自有设
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石油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
硬件的设计、开发、咨询、服务;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的研
发、销售;石油化工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环保炼化工艺技术研发;船舶污染物清除;
管道、油罐、污水池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5,495.51                  938,419.75
      负债总额             416,239.18                  520,307.52
    银行贷款总额           326,600.00                  409,380.00
     资产负债率             59.85%                      55.45%
       净资产              279,256.33                  418,112.23
      营业收入            2,305,696.97                2,616,833.67
       净利润              109,512.75                  138,855.90

    7、关联关系: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4
    8、业务往来情况:2016 年 9 月,兰石重装与盘锦业浩签订了 120 万吨/年芳
烃项目合同(二期 10 亿元);2017 年 6 月,兰石重装与盘锦浩业签订了 160 万
吨/年加氢裂化及 6 万 Nm3/h 干气制氢、140 万吨/年延迟焦化项目合同(三期最
终合同执行价 11.5 亿元),目前二期、三期按合同付款节点正常付款。除上述合
同外,双方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
    三、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信方式:融资租赁回购增信
    2、产品类型:化工生产设备
    3、回购条件:承租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任何一期租金
或承租人构成《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其他根本违约情形,且经出租人通过书面催
告、发送律师函等方式向承租人进行追索无果的,回购方即应根据出租人的要求
履行回购义务。
    4、回购条件满足时,一经出租人书面通知(回购通知中将列明回购事由、
回购价款、计算依据、支付期限等内容),回购方应在收到回购通知后十日内履
行回购义务。
    5、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回购方支付完毕全部回购价款之时由出租人转移至回
购方。
    四、风险管控
    为降低风险,本次回购增信由盘锦浩业向公司提供增信保证。具体为盘锦浩
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兰石重装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公证。由盘锦浩业
将其新建项目(含土地、设备及在建工程等)及其已投产项目的原料、产成品质
押给兰石重装(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且兰石重装有权留置一部分租
赁设备发票,增信保证的范围为兰石重装承担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融资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
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融资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增信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此项回购增信业务,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盘锦浩业解决 EPC 项目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业务


                                    5
及技术的推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公司从被增信人资信调查、项目可行
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方面严格控制,并根据被增信人资信状况要求被
增信人就该回购增信业务提供必要的增信保证,以降低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本
次公司为盘锦浩业 EPC 项目提供融资租赁回购增信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增信对象为公司 EPC 项目发包方盘锦浩业,盘锦浩业资产状况
及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未发生过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回购
增信风险可控;
    2、公司为盘锦浩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增信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回购增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盘锦浩业 EPC 项目提供融资租赁回购增信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68,339.18 万元人民币(不含此次回
购增信),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8.56%;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人民币
26339.18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6%;为控股股东担保人民
币 42,00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0%。无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增信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被增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