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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11-1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提交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
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以实物资产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出资金额将参考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以评估报告所确定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定价原则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仅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一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万红波             雷海亮              丑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