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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石重装:兰石重装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2022-02-1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兰州兰
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本着审慎和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2021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1 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
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
交易规则的行为。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
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公允反映资产价值,可以使
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A 股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监事:高峰、杨成恩、李剑鸣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