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兰 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提交的《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万红波、雷海亮、张璞临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