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2-1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
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
则,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
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
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
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计划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
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
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审阅武锐锐履历等材料,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操
守,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2.武锐锐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合适但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武锐锐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万红波、雷海亮、丑凌军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