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0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
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
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现就《关于子公司承接兰石集团 1500 吨/年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
驱体示范项目 EPC 工程总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环保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瑞泽石化承接兰石集团
1500 吨/年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示范项目 EPC 工程总包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培育壮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业务,加速公司在新能源、新
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业务布局,全面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对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我们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子公司承
接兰石集团 1500 吨/年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示范项目 EPC 工程总包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红波、雷海亮、丑凌军
2022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