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10-22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上市公司”、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0 月对兰石重装 2022 年以来的
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华英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对兰石重装进行了现场
检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陆晓菁及项目组成员于子豪。
本次现场检查主要关注如下事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其
他相关事宜。
现场检查人员履行了访谈相关人员、实地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
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查看公司 2022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凭证以及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 2022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定期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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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2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
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
职责;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
批程序、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总体上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2 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
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 年以
来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
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2 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 年以来与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重大合同、凭证、付款审批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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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能按照制度及相关监管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
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 2022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
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以来不存在违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访谈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行业与市场变化情况等。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
正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
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充分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相关市场环境变化,
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持续合理、合规、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等义务,维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2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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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
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兰石重装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运作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兰石重装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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