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1-2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是充分、合理的。
2.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 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
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双方日常经营及一般
业务往来,为以前年度交易的延续,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张璞临、高峰、苏斯君回避表决,公司的
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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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丑凌军、方文彬、霍吉栋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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