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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兰石重装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1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万红波(独立董事)、
雷海亮(独立董事)和张璞临(非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
独立董事万红波担任。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完成了换届
选举工作,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
员分别为方文彬(独立董事)、丑凌军(独立董事)、霍吉栋(独立董事),主任
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方文彬担任。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年报审计的专项会议,
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公司 2021 年度报
告审计计划,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计,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现场审计工作安排,就
公司财务报表审定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进行了沟通,初步确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二)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就《关于委托兰石集团建设智能化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审
议,同意将《关于委托兰石集团建设智能化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会议,
会议就《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
公司《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
    (四)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就公司《2022 年一季度报告》与《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 2022 年一季报及《关
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五)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就《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六)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就公司《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 2022 年三
季报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下,及时召开定期及临时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会议,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履行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
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
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合理,
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
可行性,督促内控审计部按照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了问询,并关注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
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
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
见后,进行了必要的协调工作,履行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以
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确保充分
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提
高了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
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提升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圆满地完成了 2022 年度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督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断
规范,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各次会议,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同时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公司外部审计、
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确保了公司运作规范合规,推动了公司治
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
平的职业操守,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公司重大事项,关注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
业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帮助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