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
求,我们作为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通过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
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虹 程益群 李斌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