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0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
求,我们作为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有利于加强对杭州厨房阿芬科技有限公司和
杭州空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集团内各主体协同效应。
本次收购的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及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
少数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虹 程益群 李斌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