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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立食品: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现将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虹女士、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及非
独立董事周琦女士 3 名成员组成。由周虹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
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1                          2022-03-07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融资并提供相应担
                                         保的议案》
                                         7、《关于提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                          2022-04-30   审议《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3                          2022-08-26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4                          2022-10-28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能,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在对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
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
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二)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指导、监督内外部
审计机构,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督促公司建立并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
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虹、程益群、周琦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