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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税友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5-11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目        录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3.议案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4.议案二: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
5.议案三: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8
6.议案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4
7.议案五: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
8.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3
9.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4
10.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35
11.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6
12.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7
13.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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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税友软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

工作。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

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

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检查绿码、行程卡、规定期限

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等,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符合防控要求并且

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谢绝

现场参会,详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公布的最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三、请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于 5 月 18

日 17:00 前做好参会登记(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2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会议通知公告)。会议

当天提前 15 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




                               1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之前,会议签到登记终止。

   四、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或调

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

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

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的发言或质询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

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

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

项,并以“√”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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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14:00

二、 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 3738 号税友大厦 12
楼 1207 会议室

三、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镇潮先生

  序号                              议程

   1     宣布到会情况及宣读会议须知
   2     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现场股东表决
   14    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15    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16    宣读法律意见书
   17    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3
议案一: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附件《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




                              4
附件: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国内经济发展仍处在疫情影响期,财税行业发展同步受

到宏观环境影响,中小企业经营仍比较困难。但同时市场也呈现出向

好的一面,全国的企业市场主体仍在不断增长,中小企业对财税数字

化的需求不断增强。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

公司坚守“引领智慧税务,共创财税价值”的使命愿景,持续奋斗,

积极应对挑战,对内升级产品战略,对外重塑市场体系,公司保持了

平稳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的工作目标。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6.05 亿元、净利润 2.30 亿

元,较上年分别增长 4.1%、-23.5%。截止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34.99 亿元,较上年增长 25.3%;所有者权益 24.28 亿元,较上年增

长 36.7%。报告期内,各类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如下:

    (一)To G 数字化开发服务经营与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自然人税费治理、社保费征收系统建设、

法人电子税务局开拓、税务大数据分析等系统建设,在税务信息化行

业市场地位得到继续巩固。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建设进入了全面深化延展阶段。逐

步形成了覆盖全业务环节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个税 APP 中拓展了

自然人账户中心能力,赋能金税四期电子发票项目;同时作为税务第

一个全国集中的云化系统,将按大型互联网系统运营的方式全面展开

                              5
云化运营模式。

    (2)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完成全面实施推广目标,标准版、全职

能版的建设与实施上线按时按质地实施交付,并落地了社保费管控平

台,支撑省局用户在社保费征缴管理、业务监控方面提质增效。在新

技术、新价值探索方面,落地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社保费业务场景。

    (3)新一代的“数字化电子税务局”持续创新落地,在上海、宁

波全面实施,助力税务征管方式变革、助力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和营商

环境的优化,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基于国产化软硬件的云化电子税务局

系统。创新产品智慧纳服初步形成并在雄安、上海、河北、宁波等地

得到典型应用。

    (4)税务大数据分析方面,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知识图谱

等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赋能风险识别和税收决策分析;总局金三决

策 2 包业务挖掘风险、信用、稽查和征管四条核心业务产品线的业务

深度;省局大数据平台坚持建设与开拓两手抓,新拓广西、雄安两个

新项目,并通过广东、上海、湖南等大数据项目,以“onedata 方法

论”打造大数据资源中心、大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三

大标准产品,重新定义了大数据产品结构。

    (二)To B SaaS 订阅服务经营与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对 B 端的业务持续推进战略升级,搭建高效的数

字化运营体系,对客群进行分层经营,实现价值分级;通过产品的不

断创新变革和技术的成熟运用,深入具体应用场景,走进客户价值链,

对市场突出赋能和生态建设。

                              6
    (1)中小企业客群深入推进分层经营的策略,对小微类客户,

以促活为主,提高其粘性及续费率,中小类客户重点保障价值实现,

大中类客户价值发掘实现升版。报告期内,该客群续费率达到 85%,

风控会员数增长 65%,单场 OPP 转化率突破 55%;聚焦高价值客户,

至报告期末,该类客户的运营成果初见成效,高客单价用户增长 69%。

    (2)财税代理客群以拓展用户规模为主要目标,并赋能中介代

理机构业务升级,建设产业生态圈。报告期内,亿企代账平台的代理

机构客户数同比净增长 26%,平台活跃企业同比净增长 31%。微企服、

托管开票、财税咨询等新产品上市推广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反馈,亿企

代账产品初步实现了从财税效率工具向代账经营、业务赋能平台的进

化升级,产品服务客户净推荐值(NPS)达 69%,同比增长 9 个百分

点。在市场运营上通过大规模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市

场影响力,推动了区域市场开拓。在疫情持续的大背景下,安全、顺

利举办了代账行业高峰论坛 11 场,覆盖财税代理机构 5000 余家;组

织实施了“财税顾问训练营”、“代账新人特训营”“企业微信服务营

销实务训练营”等行业人才实训 11 场,参训人数超过 4000 人,为行

业专业人才培养、经营赋能添砖加瓦。

    (3)创新 SaaS 业务以 PTS(薪酬个税社保)、GTS(集团税务)、

ETS(灵活用工税务平台)为抓手,以创新产品来开拓新的市场。报

告期内,公司 PTS 产品在个税的价值已得到客户认可,将持续探索社

保项目的服务,在银行、集团、人资机构、软件公司等多个特色行业

客群完成了较大规模拓展推广;GTS 产品完成了首批客户的价值验证,

                               7
 ETS 产品在四川、江西、江苏园区完成园区业务闭环验证。公司将持

 续通过创新产品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4)产品发展不断深入,向业财税融合、智能化进化。“智能记

 账”向更多会计准则拓展,支撑代账公司开展多行业代账业务;“亿

 企报销”与“亿企助手”产品进行集成,完成银企直连等多项基础服

 务能力;发票产品“托管开票”在 21 个分支机构推广,发票签收查

 重功能上线;推出了“风控 3.0”版本,构建总览场景,支持从“发

 票、纳税义务及信用、申报、税优”四个方面,观察企业整体的风险

 情况;打造“智能管税”,帮助企业财务负责人以纳税安排为主线,

 以数据驱动的管税工具+智能化顾问构建融合服务体系为手段,综合

 考虑税收政策对税收管理带来的机会和影响,从业务风险内控、企业

 税负管理、税务资产管理、优惠筹划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识别出重大税收管理事项,并协助相关事项辅导落地,达成业务合规

 下的整体税负优化的目标。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第五届第一次               本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
 1                    2021.1.8
           会议                   高管聘任。

       第五届第二次               年度财务报告、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等
 2                    2021.3.29
           会议                   议案。
                                  总经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预决算、年度
       第五届第三次
 3                    2021.4.26   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审计机构续聘等议案。

                                     8
        第五届第四次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等议
4                       2021.7.23
            会议                      案。

        第五届第五次
5                       2021.8.24     公司半年度报告、董事更换等议案。
            会议

        第五届第六次
6                       2021.10.26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第一次临时                 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换届选举第五届
    1                  2021.1.8
           股东大会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预决算、年度财
         年度股东大
    2                  2021.5.18    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审计机构续聘等议案
         第二次临时
    3                  2021.9.17    更换董事并补选专门委员会委员
           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

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

策参考。

        2021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9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积

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过去的 2021 年度工作中,积极

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

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资本运作及重大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上交所主板发行上市,正式进入资

本市场,跨入新的发展阶段。上市后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

地进行了路演,积极参与投资者交流活动,并不断加强信息披露,

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深化 IR 管理。

    总部新大楼基建进展顺利,已完成地下室底板 50%的工程量,

总完工进度 35%以上,整体工程预计在 2023 年底完工交付。

    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方面,截止 2021 年底,已使用 1.45 亿元,

完成资金使用进度 29.31%,募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三、2022 年目标与策略

    在 To G 数字化开发服务发展策略上,一方面巩固公司在税务行

业的领先地位,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向着“数字化税费治理助力

                               10
者”和“数据服务师”方向前进,以前瞻性税费治理方案研究设

计、高质量数据分析服务为支撑,不断提升交付能力、成本管控能

力以及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深化数字化产品能力,立足税务行

业,以人社、医保作为突破口,围绕渠道服务、“一本账”服务、数

据分析服务,通过人社税务互动、人社总省互动的策略推进新市场

的开拓。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公司未来将凭借在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促进税收信息化领域落地,推

动税务工作高效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助力国家经济的高质

量发展。

    在 To B SaaS 订阅服务发展策略上,针对中小企业客群,经营

向高价值客群上移,优化客户结构,提高客户 ARPU 值;产品价值创

新向业财税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以顾问式服务+SaaS 化工具的服务

方式,从效率提升向记账自动化、业务管理智能化、决策支持智慧

化迈进,为企业提供整体税收解决方案并以工具辅助落实执行,做

强产品价值厚度;探索赋能成长性小型企业的数字化经营,打造数

字化业财税一体化综合服务 SaaS 云平台。针对财税代理客群,价值

开发以代账经营赋能、企业端服务创新为方向,提高客户 ARPU 值;

经营方面以扩面和深挖细分市场来保增长,快速抢占市场,提升占

有率。针对创新的人资、企业集团、新经济业务,持续打磨产品,

快速拓展 PTS 业务,探索 GTS、ETS 的市场与商业运营模式,挖掘新

的业绩增长点。




                             11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的工作报告。2022 年,公司董事会

将不懈努力、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继续把公司做大做强。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12
议案二: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附件《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




                             13
附件: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有

力保障了公司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工

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监事报酬事项、利润分

配方案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

   4、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向

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季

                                14
度报告。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策科

学合理,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

决议等程序执行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依法

履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

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

务管理、财务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财务报告能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本

次分配派发现金股利 73,060,000 元人民币。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

                              15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监督了董

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情况,认为其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

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

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管理,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

行为。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16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

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按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有效途径,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

主要提案,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

策的形成过程。重点加强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和财务管理等

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公司规范运

行。

   2、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规范

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建设的进展,坚持定期检查财务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和合理化建议;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3、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自行学习、参加各类培训,及时关注

学习最新监管法规,努力提高监事会的履职能力、监督检查等工作水

平,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作。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17
议案三: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见附件《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




                             18
附件: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1 年的工

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吕长江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数量经济学博

士,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

分委员会理事。自 2019 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泰元先生:1973 年 8 月出生,哲学博士,副教授。曾任西班

牙 IE 商学院创业系副教授(终身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

教授,担任创新管理、创业管理教学工作。自 2019 年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孙林先生,1981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历史学硕士,律师执

照。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

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所企业增资评审专家。自 2019 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9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

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

我们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

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我们认真审议了各项议

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

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吕长江       6          6           3          0       0          2

 王泰元       6          6           3          0       0          2

  孙林        6          6           3          0       0          2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我们参加了各专门委员

会专项会议,就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定期报告、董事高管薪酬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保证决策

的科学性。

                                    20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将相关会议材料及时准确

地传递到我们手中,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对定期报告

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会向我们介绍公司经营情况,让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现

状,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依据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

公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

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三)利润分配情况




                             2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派发

现金股利 73,060,000 元人民币。我们认为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

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

任务。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我们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审议

                             22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更加客观公正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

会计信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

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

理层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长江、王泰元、孙林

                                           2022 年 5 月 20 日




                             23
议案四: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




                             24
附件: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
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
[2022]2478 号审计报告。

    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0,476.15 154,103.13          4.14%
 营业利润                            23,530.40   31,637.72    -25.63%
 利润总额                            23,099.67   31,451.90    -26.56%
 净利润                              23,042.96   30,129.06    -23.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077.49   30,223.34    -23.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2.23   33,768.28    -54.42%
(二)主要资产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349,853.59 279,209.79     25.30%
  负债总额                           107,064.09 101,619.02      5.36%
  所有者权益总额                     242,789.50 177,590.77     36.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242,970.76 177,784.30     36.67%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349,853.59 万元,较年初增
加 70,643.80 万元,增幅为 25.30%。
                                25
                                                      单位:万元、%

                       2021年末             2020年末
       项目                  占比资               占比资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产总额               产总额
货币资金           179,713.32   51.37% 177,466.04 63.56%   1.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019.94   13.16%    3,538.00   1.27% 1200.73%
应收账款            10,560.94    3.02%    5,256.03   1.88%     100.93%
预付款项              471.99     0.14%      288.29   0.10%       63.72%
其他应收款           3,847.42    1.10%    4,585.14   1.64%     -16.09%
存货                16,794.98    4.80%    8,530.75   3.06%       96.88%
其他流动资产         1,027.52    0.29%    1,784.62   0.64%     -42.42%
长期股权投资         3,023.95    0.87%    2,264.04   0.81%       33.56%
固定资产            54,604.15   15.61%   53,156.60   19.04%      2.72%
在建工程            11,282.02    3.22%    2,044.41   0.73%     451.85%
使用权资产           2,142.63    0.61%           /         /          /
无形资产            13,902.55    3.97%   14,424.37   5.17%       -3.62%
开发支出              770.70     0.22%           /         /          /
长期待摊费用          210.47     0.06%      428.50   0.15%     -50.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01     0.02%       39.00   0.01%       97.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03.99    1.54%    5,403.99   1.94%       0.00%
资产总计           349,853.59   100.00% 279,209.79 100.00%       25.30%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期末新增余额 42,481.94 万元,主
  要系公司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期末新增余额 5,304.91 万元,主要系公司
  报告期末部分开发项目尚未收回货款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期末新增余额略有增长,主要系公司报告
  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期末新增余额 8,264.23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

                                 26
   期已投入建设的开发项目增长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减少 757.10 万元,主要系公
   司 2020 年末预缴企业所得税在本期退回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期末新增余额为 759.91 万元,主要系
   公司报告期对联营企业追加投资所致。

      7、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因素。

       8、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新增余额为 9,237.61 万元,主要系公
   司报告期对新大楼的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9、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因素。

       10、使用权资产无去年期末金额,主要系公司在 2021 年首次
   执行新租赁准则。

       11、开发支出增长,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产品研发项目开发
   阶段支出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期末金额减少 218.04 万元,主要系
   公司报告期装修等费用摊销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报告
   期计提坏账准备税会差异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计为 107,064.09 万元,较年初
   增加 5,445.07 万元,增幅为 5.36%。
                                                     单位:万元、%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项目                   占比负                占比负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债总额                债总额
应付账款          3,486.93    3.26%    2,881.65     2.84% 21.00%
合同负债         66,866.82   62.45%   63,999.41    62.98%      4.48%
应付职工薪酬     23,984.44   22.40%   22,969.18    22.61%      4.42%

                                 27
应交税费           1,336.24     1.25%     1,189.92    1.17%    12.30%
其他应付款           767.71     0.72%      857.57     0.84%    -10.48%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1,041.48     0.98%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82.30    0.08%       15.01     0.01% 448.39%
租赁负债             720.88     0.67%            /         /         /
递延收益           8,398.35     7.84%     9,431.82    9.28%    -10.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8.95     0.35%      274.45     0.27%    38.07%
负债总计         107,064.09    100.00% 101,619.02    100.00%    5.36%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无去年期末金额,主要系公司在
   2021 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2、其他流动负债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待
   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3、租赁负债无去年期末金额,主要系公司在 2021 年首次执
   行新租赁准则

       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报告期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会差异增加所致。

      (三)净资产
       本报告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42,970.76 万元,比 2020 年末余额增加 65,186.46 万元,增幅为
   36.67%。

      (四)经营成果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60,476.15 万元,同比 2020 年度
   增长 4.14%;实现净利润 23,042.96 万元,同比 2020 年度下降
   23.52%。主要数据如下:




                                   2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0,476.15       154,103.13          4.14%
营业成本                65,343.90        61,559.35          6.15%
税金及附加               1,035.36         1,015.68          1.94%
销售费用                24,409.08        15,128.65         61.34%
管理费用                19,574.52        18,711.31          4.61%
研发费用                37,845.26        33,403.80         13.30%
财务费用                -4,816.28        -5,320.66         不适用
其他收益                 3,546.69         3,475.73          2.04%
投资收益                 2,142.16             6.12     34883.55%
信用减值损失                 54.23         -940.71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       -479.62         不适用
营业利润                23,530.40        31,637.72        -25.63%
营业外收入                    8.63          11.14         -22.59%
营业外支出                  439.35         196.96         123.06%
利润总额                23,099.67        31,451.90        -26.56%
所得税费用                   56.72        1,322.85        -95.71%
净利润                  23,042.96        30,129.06        -23.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3,077.49        30,223.34        -23.64%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4.53          -94.28         不适用

   主要项目变动分析说明: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4.1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 To B
SaaS 订阅服务和 To G 数字化开发服务收入均较上年有所增加所
致。

    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61.3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坚定
To B SaaS 订阅服务获客力度,加强销售推广,拓宽市场渠道所
致。

   3、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13.3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加大

                              29
   研发投入、人力成本增长所致。

       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存款利
   息收入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较去年增加 2,136.04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
   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款项收回,信
   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金额冲回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无发生额,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持有的上
   海神计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公司
   无需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 123.0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
   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
       本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718.58 万元,
   同比下降 87.09%。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848.68 173,036.81            9.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456.44 139,268.53           25.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2.23   33,768.28     -54.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000.60   95,540.86       -6.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402.43 108,683.87           31.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01.82 -13,143.001         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750.32       35,094.92     246.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022.15   42,412.57      91.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728.17   -7,317.65      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18.58   13,307.63     -87.09%

      主要项目变动分析说明:

                                  30
    1、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下降 54.42%,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加大销售和研发投入,人力成本增长所致。

    2、本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下降 41,258.82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3、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增长 48,045.82
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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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税友股份《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

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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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9,977,068.93 元,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0,774,877.27 元。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5,8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1,767,000.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

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的 52.76%,符合《税友

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要求。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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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 2021 年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

表示认可。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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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强化董事、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现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2022 年

度公司董事、监事报酬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2 年薪酬(税前)
     1        张镇潮    董事长、总经理           810,000
     2        周可仁    董事、副总经理           600,000
     3        杨培丽    董事、财务总监           790,000
     4          沈鹄          董事               440,000
     5          陈欢          董事               290,000
     6        陈志杰          董事         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7        吕长江        独立董事             120,000
     8        王泰元        独立董事             120,000
     9          孙林        独立董事             120,000
    10        钱立阳      监事会主席             370,000
    11        徐玉华          监事               400,000
    12        陶德行          监事               350,000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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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未来一年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此额度为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授予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

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

定)。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

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决策及实施。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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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

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37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提起诉讼。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
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联交易;                           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划;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38
项。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30%的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
保;                                       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担保;                             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前款第(二)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     前款第(二)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第五十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     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     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
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     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     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
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    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
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     意。
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39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
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    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      交易所备案。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 10%。
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
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有关证明材料。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三)本章程的修改;                      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三)本章程的修改;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产 30%的;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产 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五)股权激励计划;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项。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项。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40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删除)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
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
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     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
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
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
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     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
的投票结果。                               的投票结果。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
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41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日起未逾 3 年;                           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偿;                                      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罚,期限未满的;                          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内容。                                  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罚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42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    总经理的工作;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的运作。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    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
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交易行为的,还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交易行为的,还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数据;                          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                           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                        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43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 万元。                              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计算。                                     计算。
上述交易事项范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上述交易事项范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对于符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对于符
合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的担保事项       合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标准的担保事项
(关联交易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交易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同意。                           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
元以上,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元以上,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提供      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提供
担保除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     担保除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
本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四)项所规定的关联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四)项所规定的关
交易行为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联交易行为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
                                           水。
(新增)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
                                           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息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
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     半年度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
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告。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
报告。                                     行编制。

                                          44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1 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编号做相应调整外,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二、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

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

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版本

为准。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




                                         45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

保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有效,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规则条款                              修订后规则条款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    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      易所备案。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
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3:00。                       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三十五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     第三十五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
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    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股东的回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股东的回
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
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    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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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   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
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     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
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四)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   (四)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
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   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
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
或名称;                                 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姓名;                           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
复或说明;                               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47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
的其他内容。                             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
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   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     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
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年。                                     10 年。

    以上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