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长江、王泰元、孙林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