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税友 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 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