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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税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03171            证券简称:税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镇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
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税
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1
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办
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
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2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死亡)
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在出现公司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至预留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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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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