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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斯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2022 年度,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斯达”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福斯达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审计委员会产生与组成、职责权限、议事
规则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
为李文贵女士(独立董事)、葛浩华先生(董事)、岑可法先生(独立董事)三
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李文贵女士担任。岑可法先生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于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守
职责的原则,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重要意见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和建议
2022 年 3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所 有 议 案 均 获
月2日     议案》;                                         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3.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
          案》;
          5.审议 《关于 公司 内 部控制 自我评 价报 告 的议
            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2 年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        议案获审议通
月 29 日    案》                                              过
2022 年 9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1     所有议案均获
月 29 日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2022 年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议案获审议通
10 月 28    案》                                              过
日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
任和义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交流,监督和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整
改。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
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均衡机制,为公司高效、
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
层及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
作,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解和沟通,对相关
资料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
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