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审 计和相关专业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文贵 刘春彦 刘海宁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