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按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事项发 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 规担保情形,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和情况。 独立董事:李文贵 刘春彦 刘海宁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