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2017 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说明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分月对账单,查阅了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
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 号)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53 元,共计募集资金 37,6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03.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7〕73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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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公司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758.76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43 万元,2018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取得收益 446.4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3,840.33 万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7.02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
757.9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117.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117.89
万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10,000.00 万元,兴业银行理财账户余额 4.57 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
具体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
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开设了四个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
358472390426 82,601.10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 53010122000564853 2,732,263.85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80101310000156 8,355,244.63
司下应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 33150198373600000248 8,7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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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北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小计 11,178,852.25
注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兴业银行宁波灵桥支行(银行账号
387020100100043369)尚有利息收入 4.57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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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103.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58.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40.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末承诺 本年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 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生
部分变 总额 额(2) 差额 (4)=(2)/(1) 效益 效益
额(1) 期 重大变化
更) (3)=(2)-(1)
年产 120 万套
节能汽车发 未做分
否 24,126.30 24,126.30 5,758.76 13,840.33 - - 不适用 [注 1] [注 1] 否
动机油泵项 期承诺
目
补充流动资 未做分
否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 - 不适用 [注 2] [注 2] 否
金 期承诺
合 计 - 34,126.30 34,126.30 - 5,758.76 23,840.3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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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4 月 1 日,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4,129.72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年产 120 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油泵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4,129.72 万元。经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年产 120 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油泵项目尚未全部竣工,暂时难以单独测算效益。
注 2: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
核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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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 4,129.72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金额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993 号)。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 4,129.7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已购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富利宝至尊计划人民
币理财产品(第 CA18001 期)”、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启盈智能定
期理财 16 号(可质押)”等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保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
在 2.80%~4.30%。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
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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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19〕4389 号《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圣龙股份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圣龙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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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金骏 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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