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 2018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9 年 1 月新颁布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19
年 4 月证监会修订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二 十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三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其他公司合并;
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五)公司可以在其股价低于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亏损公司除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外)回购股份。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债券;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
购本公司股份。
第 二 十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四条 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第 二 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五条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转让给职工。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四条
司注册地或股东大会通知确定的地 为: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明确地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
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七十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七条 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资本; 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
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五)股权激励计划;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五)股权激励计划;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
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
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第九十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董 事 由 股 东 大会 选 举或 更
六条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一十五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
条 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1人。
第 一 百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十六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条 东大会报告工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的方案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
公 司 董 事会 设立 审 计委 员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
二十二
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条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一百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四十八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条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