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圣龙股份:国信证券关于圣龙股份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3-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宁
  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2021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圣龙股份 2023 年度在宁波鄞州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进行了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相关关联交易概述

      (一) 2022年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鄞州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3,100.94万元,
  应付票据余额为9,333.69万元。2022年公司取得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3.06万
  元,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25.91万元。

      (二) 2023年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3 年度预计金额
           存款余额                                   不超过 2 亿元
鄞州银行
           贷款余额                                   不超过 2 亿元

      公司预计2023年与鄞州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亿元,不超过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80%。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力成对该议案回避。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陶胜文先生和万伟军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予
  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行
为, 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417235R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注册地址(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 88 号

    注册资本:220,641.488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
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
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罗力成先生于 2021 年 8 月起兼任鄞州银行董事,鄞州银行为公司
的关联方。


                                   2
       (三)履约能力分析

    鄞州银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
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
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
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批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市场定价的
原则。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骏                罗傅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