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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许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
相关会议材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许可意见
如下:
    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均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
行为, 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许可意见之签署页)




                                                     2023 年 4 月 10 日